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份的方案》,并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了《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份报告书2021—102》。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B股股份,并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份的公告2022—001》。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2月1日及2022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3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800,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87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42港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6,901,552.39港元。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及回购股份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46,146股的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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