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8日收到刘连举先生的辞职申请根据公司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刘连举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从事其他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连举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连举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来,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再融资等方面做出了应有努力,对公司资本市场依法合规运营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连举先生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日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李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鹏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主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鹏先生目前在本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兼总法律顾问职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李鹏先生简历
李鹏:男,1977年8月出生,1999年本科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系会计电算化专业,2002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获研究生学历和管理学硕士学位2002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05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对外披露高级主管,2007年11月至2010年3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及业务分析高级主管,2010年3月至2012年1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及业务分析经理,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及对外披露处处长,2013年6月至2014年11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政策处处长,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政策及并购支持处处长,2016年10月2019年8月,任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4月,兼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李鹏先生是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持证人,他于2005年成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并于2009年加入香港会计师公会,李鹏先生同时也是一位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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