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大豆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益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提出从今年起,开展大豆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益保险试点,有利于增强大豆种植积极性,促进豆油生产,保障国家石油供应安全。《通知》提出,通过开展大豆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益保险试点,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水平,稳定农民种豆收入,有利于提高我国豆油自给率。试点期限为2022年至2024年。试点地区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四个旗县和黑龙江省的六个县。保险的主体是大豆,保险品种是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益保险,保险对象是投保的大豆农户,包括适度规模农户和小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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